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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李 谦一
李谦一律师是常驻本所香港办事处的一名合伙人,曾分别在中国和英国接受法律教育并取得了两地的法律执业资质,并且他在两地均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因此对中英法律体系同样熟练,能够理解并在各类公司交易中帮助客户弥合两种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
李律师的执业重心包含三大关键领域,即:中国投资人的境外投资项目;国际财务投资人在亚洲(尤其是中国)的投资项目;以及涉及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开并购交易。他在欧洲和亚洲市场的跨境并购、合资项目和私募股权交易方面均积累了大量经验。
在移居香港之前,李律师曾在伦敦工作过6年,期间曾为本所最重要的一些私募股权客户在欧洲的并购交易提供过法律服务。在去伦敦工作之前,李律师曾常驻上海。
李律师会说流利的普通话,英语和上海话。
近期项目经验
近期协助国际财务投资人的项目:
- 就华平投资(Warburg Pincus)涉及对高视医疗、英矽智能 (InSilico Medicine) 、海亚吉医疗及神州租车的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 就璞米资本(Permira)收购全兴国际及对满帮集团的投资提供法律意见;及
- 就淡马锡、新加坡国家主权基金、卡塔尔投资局、阿布扎比穆巴达拉、加拿大养老基金、马来西亚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的多项直接投资及在中国的多项共同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被投资的公司包括摩珈生物、京东健康、东软医疗、朗迪钙、 欧康维视、同润生物、艾迪康、作业帮、极兔速递、天眼查、兴盛优选、乐其、客路、马蜂窝、自如、第四范式、同盾、度小满及万科物业。
近期协助中国投资人在境外投资的项目:
- 就中国电信在菲律宾竞标第三大电信运营商牌照提供法律意见;
- 就复星国际收购意大利奢侈鞋履品牌Sergio Rossi、对服装品牌Tom Tailor的财务重组以及竞标Gemfields提供法律意见;及
- 就中国信达以680亿元港币(约合87亿美元)从中银香港收购南洋商业银行提供法律意见。
近期协助涉及香港上市公司的项目:
- 就山水水泥的债务重组、恢复公众持股量以及在被停牌3年后在香港联交所复牌提供法律意见;
- 就雷士照明向KKR出售其在中国的照明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及
- 就中信股份以301亿元人民币(约合48亿美元)向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在中国大陆的住宅物业资产提供法律意见。
执业资质
教育程度:
- 复旦大学法学系,本科;
- 纽约大学法律学院,硕士。
执业资格:
李律师先后在中国、美国和英国接受法律教育,于2006年获得纽约律师资格(同年通过中国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获得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资格,并于2015年获得香港律师资格。